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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5-11 来源:未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8〕58号)的文件精神,确实提高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水平和待遇,根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办法(试行)》(冀人社规〔2018〕24号),决定开展2022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本次技师考评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考评范围涉及16个行业149个工种(详见附件1),未涵盖的工种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从工种目录中选择相应工种申报,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二、评审指标确定

各市人社局及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06号),抓紧调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设置,综合考虑各单位技师岗位设置及空缺情况,科学核定技师评审指标数,并将技师指标数于6月30日前报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三、时间安排

2022年5月部署考评工作;5月下旬组织报名;6-7月考试并公布成绩;8月15日前单位推荐、报档;8月31日前完成评审公示。

四、申报条件

单位有空缺岗位且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参加技师考评。

1、正常申报。技工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可以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2、破格申报。高级工满5年且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技师的晋级考评。

(1)获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成果证书的;

(2)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的;

(3)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的。

五、组织考核

技师考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5月23日开始组织考核报名,6月30日前完成“应会”考核,7月2日组织“应知”考核,考核结束后7日内公布成绩。凡符合技师申报条件的工人,填写技师报名表,经单位批准并签字盖章确认后,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具体考核环节详见网站公告。考核内容为“应知”和“应会”两科,60分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六、单位推荐

参评人员的推荐由各单位负责,根据本次核定的技师指标数,按照1:1.2的比例,从技师考试合格人员中产生,依照工作业绩、个人资历、技术成果和获奖情况,综合量化,择优推荐。同时,填报《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一览表》(附件2),并经单位签字盖章。

被推荐的参评人员需填报《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表》(详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1、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2、高级工证书复印件;3、取得高级工以来的获奖证书、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证书、技术比赛名次证书、劳动模范证书等有关证书及表彰决定的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须经推荐单位人事处审核后签字盖章。

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坚持“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上报材料的审查工作,保证推荐材料填报情况属实。除涉密人员外,推荐人选必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隶属关系报送同级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核准,并于8月15日前逐级上报到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2017年考试成绩合格未参加评审人员,在本次技师评审中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七、技师评审

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委员会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负责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工作。技师评审委员会将在8月下旬对考试合格人员,综合考虑工作业绩、工作资历、技术成果和获奖情况等方面因素,同时坚持向在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人员适当倾斜,进行量化打分及综合评价,由评委投票表决,形成技师评审结果。

技师评审结果在人社厅网站(https://rst.hebei.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核发技师证书。

八、收费

技师考评收费执行《关于明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政策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1031号)文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各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安全。

九、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为维护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压实责任,严把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本地、本部门申报工作,指导广大工人进行申报。同时,在推荐阶段,各市、省直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单位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单位推荐工作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是否公开透明、是否落实推荐结果集体研究、推荐结果在本单位是否公开公示等方面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申报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强化服务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对现有技师申报评审政策进行公开,广而告知,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让广大工人了解熟悉技师评审政策;同时要设立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工人反映的各类问题,抓早、抓小、抓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强化纪律意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申报、考试、推荐、评审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加强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违纪、违规、造假等行为,维护技师考评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对在申报、考试、推荐、评审过程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中直单位参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核工种目录
          2.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一览表
          3.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审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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